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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换身份证需要照相吗

2025-01-25 来源:步旅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二次补办身份证,需要重新拍照的,需要现场拍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补办身份证,可以补拍证件照,也可以沿用原来的证件照。如果你对原来的照片不满意,或者你本人外貌特征有了大的变化,就可以重新拍照。补办程序: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如果急用,可以先办临时身份证。如果不急用,申请补办第二代身份证,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办理人员会依据你的身份证号码,调出你的身份信息数据,照片肯定是在里面了。你可以选择原来的照片,还是补拍新的照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3种观点: 一、身份证可以重新拍照吗1、身份证可以重新拍照。补办身份证,本身就是需要重新拍照片的,现在可以支持异地办理身份证,也有自助机可以办理的。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填写。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同时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二、身份证掉了如何补办身份证掉了带上户口本到公安机关补领身份证即可。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自己先去拍照,也可以到办理身份证的公安局拍照。办理身份证时的照片可按以下方式来处理:1、先去拍照再去公安局也可以,但拍的照片一定要符合二代身份证照片的标准。2、截止2018年,办理身份证可以直接在办理点拍照,个人可以直接前去办理,无需事先去拍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重新拍照的,办理身份证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第3种观点: 身份证可以换照片。拍摄身份证的照片要求如下:1、耳眉需露出、不宜戴首饰、染发颜色不能太夸张;2、不要戴着“美瞳”拍照,以免眼睛失真过不了关;3、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衣服为深色,但并不局限于黑色、深蓝、深灰,红色、蓝色、绿色等颜色鲜亮的衣服也可以穿;4、不宜浓妆艳抹,妆容不能改变或者遮盖五官脸型特征,尤其是眉毛和眼线不能画得太夸张。身份证需要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准备变更材料、本人户口簿、原身份证等;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公安机关审查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领取补办的新身份证需要本人户口本、旧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并且需当事人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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