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贯彻《湖南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我大队决定,从20xx年7月22日至10月3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蓝山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主要包括: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驾驶走私、被盗抢机动车的;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等12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举报投诉方式。 举报电话:“122”、“110”,0746-2269124以及蓝山县公安交警大队腾讯微博、官方QQ(2308605)等。
举报人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真实身份,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详细说明严重违法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情形。公安交警部门将为举报者提供严密的保密措施,确保举报人信息不外露。
(三)举报奖励办法。公民对举报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的,由负责核查处理的相关股所队按照相关标准给举报人颁发奖金。特此公告。
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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