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年月日制作。
二、名称:。
三、规格为:。
四、制作要求:。
五、安装地点:
六、完工日期:。
七、广告采用甲方提供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甲方在样稿签字后乙方开始制作。甲方提供的图文图像资料,如涉及使用权、肖像权等问题,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制作。
九、广告样稿及所用材料表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十、工程制作安装费用(制作、安装、运输、设计等):
总计元(人民币大写)。
十一、付款方式: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预付款(总造价的50%)付给乙方。工程竣工后将剩余50%制作费付给乙方。>>>更多户外专题
十二、违约责任:
(1)制作合同生效后,如因委托方原因而终止合同,所支付的预付款不预退还并赔偿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2)如果因乙方制作效果与样稿有误,乙方负责重新制作,剩余50%的工程款甲方将不予支付。
十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及所用材料进行监督。
(2)竣工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十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3)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工期内完工。
十五、工程完成后,甲方及时验收,方可使用。如甲方在完工后三十日不予验收,也不承办接洽,承办方有权自行处理并要求甲方付清制作费。
十六、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壹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的保修约定即能生效,乙方为整个工程质量保修,在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
十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沧州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起诉。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十九、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客户或代理单位(甲方)
制作单位(乙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____
年月日
建筑门窗制作安装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1.3 门窗工程内容及主要情况:
(1) 按照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建筑工程分包法规的有关规定,乙方承揽甲方总承包工程中的 分项工程。
(2) 根据甲方提供的由设计单位设计并经图审机构设计审查合格的门窗图纸要求,制作安装 门 扇; 窗 樘。本工程门窗使用的型材材质、规格及型材表面处理方式;玻璃、五金配件品种、规格等具体情况列表1附于本合同之后。
第二条:门窗单价、数量及制作依据:
2.1本工程的 门单价为 元/平方米, 窗单价为 元/平方米。其中:异型门 扇,单价 元/扇,异型窗 樘,单价 元/樘。共计 平方米,价格为 元。门窗工程总价暂定 元整。门窗型式、面积、单价及异型门窗型式、扇、樘数量及单价列表2附于本合同之后。(本合同及附表中门窗尺寸应按工程量清单或定额计算规则要求及说明明确:按门窗框外围尺寸或门窗洞口尺寸计算。)最终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范》( ),计算实际完工面积结算总价。
如因设计变更:门窗型式及风格不变时,工程量发生变化,门或窗的数量减少或增加不超过合同约定面积 %(在5-10%之间约定),其单价不变,工程合同总价相应按以下方法调整: ;数量变化超过合同约定面积的 %或门窗型式及风格等变化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2 制作安装依据:根据国家、省 标准。
第三条:工程期限
3.1 本工程应在 年 月 日前具备如下施工条件: ,具备条件后乙方进入工地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日。
3.2 本工程门窗的框、扇、纱扇的安装,甲方应在 日前通知乙方。
3.3工期顺延:因下列原因造成承包工程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承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承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面积 %以上。
(5)不可抗力原因。
第四条:双方代表
4.1甲方派驻履行合同的代表为: ,其职责为 。甲方代表应书面告知乙方:建设单位代表和工地监理工程师名单。以上人员变更时,还应3日内书面告知。
4.2乙方派驻履行合同的代表为: ,其职责为 。
4.3甲乙双方更换代表,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后任继续履行前任的职责。
第五条:甲方职责
5.1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分包的可以分包;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分包的,甲方分包工程应事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甲方选择乙方应将乙方资质、信用、施工方案报工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征得建设单位同意。选定乙方后应将本合同分送建设单位代表和工地监理工程师各一份。
5.2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图审机构的工作关系。接受监理工程师对门窗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现场管理及工程验收等指令、意见,应及时告之乙方,并与乙方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方案。
5.3甲方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图纸 套,并同时按工程要求向乙方提供门窗设计图纸及有关指标要求。
5.4对需要进行门窗施工详图及节点细部深化设计时,甲方应协调建设单位及工程设单位,提供经图审合格的门窗施工详图及节点图样。
5.5甲方依照本合同2.2条所列国家标准及审核合格的设计图纸,检查验收乙方的产品及施工质量。
5.6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拨款。
5.7因甲方原因出现合同变更,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5.8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及垂直运输等事项。
第六条:乙方职责
6.1乙方不得转让,再分包工程。
6.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门窗设计图纸,以及本合同2.2条约定国家、省标准制作安装门窗。
6.3乙方应编制门窗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合同进度要求及时安装门窗。
6.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门窗配件、材质必须是符合国家、省标准和工程要求的合格品。配合甲方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6.5乙方接受监理单位监理,并提供有关资料。
6.6乙方应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统一指挥、调度、管理。
6.7乙方应编制门窗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方案,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由于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8工程完成合同内容后,按双方约定及时办理中间移交手续。乙方应积极配合门窗单项工程验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6.9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在保修期内因门窗制作安装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和更换。如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在 日内维修,又不派人员联系维修事宜的,甲方可自行安排维修,并书面告之乙方。所需费用甲方将从保修金中扣除。非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
第七条:付款方式
7.1本合同生效后七日内,甲方须向乙方付合同总造价30%或 %的预付款。
7.2门窗框(不含垂直运输施工通道)安装中间验收后 日内,再付合同总造价款的25%或 %。
7.3门窗扇(不含垂直运输施工通道)安装中间验收合格后 日内,再付合同总造价款的25%或 %。
7.4乙方将全部门窗(含纱扇)安装完毕并由甲方验收合格, 双方完成结算后 日内,甲方付款至结算总价款的95%或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甲方拨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合同余款待保修期满时无质量问题(或门窗工程得到乙方及时保修),七日内一次付清。
7.5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如期付款的,乙方可按《 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__年2月版)62.4条款的规定执行。
7.6本合同未约定的其他事项按财政部、建设部(20__)369号文《建设工程款结算暂行办法》执行。
第八条:工程变更
8.1甲方需要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通知,并附变更图纸,双方签认后方可生效。因变更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9.1乙方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交门窗分项竣工报告,并附全部门窗工程竣工资料。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 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日内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组织验收或未提出修改意见的,以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验收日期。工程未经验收,建设单位擅自使用的,以使用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应按工程已验收移交,支付工程款。
9.2如工程量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在验收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应在接到报告后 日内进行核实和答复,甲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认可乙方的结算报告。如工程量没有发生变化,应以合同约定的暂定总价款作为结算总价款。
9.3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如遇原材料、人工费增减变动时,可按以下办法调整: 。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0.1由于情况发生变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工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工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进行合同变更或解除。
10.2一方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合同解除权时,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接到通知后,应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不能按约付款的,乙方有权中止制作安装,并可要求甲方按延期款项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甲方延期付款导致工程停工超过56天仍不付款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损失。
11.2因乙方原因门窗制作安装质量达不到国家验收标准及合同要求或不能按合同进度要求的,应支付违约金 。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办法
12.1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12.2协商不成时双方可选择如下第 种方式:
12.2.1可向双方约定的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2.2可向 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条款以及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3.2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报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方在签订合同后七日内分送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各一份。
13.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13.4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综合楼窗帘制作安装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安装地点
安装地点位于____市____路____号____综合楼的____层____间房间。
第二条 窗帘制作材料
1.本工程所需窗帘制作材料由乙方负责提供。
2.材料具体情况
(1)材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材料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材料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窗帘制作安装价款
1.本窗帘制作安装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
2.本合同总价已包括材料、加工制作、运输、检验、安装及税项等全部费用。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即付货款总额的____%给乙方,货物进场后付至货款总价的____%,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____%,余款____%扣除____%质保金,____个月内付给乙方;___%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付给乙方。
第四条 保修期
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年,自窗帘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五条 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选定的材料、款项等方面的要求进行加工生产。
2.在乙方进行安装中,如果甲方发现材料与所指定的样板不符,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工期要求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天,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七条 验收
1.甲方对制作安装窗帘的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为乙方完成安装后____日内,如在此期限内甲方未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则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
2.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窗帘质量问题,须保持原状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同时双方约定返修方式及时间。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视为接受甲方对工程的提出的异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安装过程中因由甲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甲方资金,每逾期___天支付,应付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违约金给乙方。
2.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工期每延误____天,乙方需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给甲方。
第九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广告牌制作及安装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广告牌制作及安装
1.2 工程地点:
2 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工程款、结算依据、收款账户
2.1 工程内容: 制作及安装
2.2 工程承包范围:广告牌制作设计图及相关设计文件所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所有产品图纸的深化设计、主材辅材的采购及制作、水平及垂直运输、吊装、安装、自验交接、施工后现场卫生清理及产品保护等自现状施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所有工序的操作内容。
2.3 工程款
2.3.1本工程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元(¥ 元),项目包干总价详见附件报价清单。
2.3.2本工程含税包干总价为不可调整价款,乙方已认真核实现场场地条件及甲方对本工程的制作要求,对设计图纸中的所有项目特征已充分了解,对完成本工程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已包含在含税包干单价中。
2.3.3本工程包干总价已综合完成本合同第2.1、2.2条规定承包内容及范围所有工程费用。总结算工程款为按现状施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所有工序的操作内容的所有人工费、机械费、机械及人工进出场费、主材费、辅材费、措施费(含赶工及技术、安全、质量措施)、降温费、加班点心费、赶工费、管理费、风险费、住宿费、利润、社保、医保、工伤管理、文明施工、税费、工程完工后卫生清理费等所有费用。
2.4 工程结算依据
2.4.1工程量:详见报价清单。
2.5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3 工程工期
3.1 所有广告牌需于 年 月 日前(不包括本数)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3.2 因甲方通知变更工程项目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程进度的,该延误的工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工期顺延期间,甲乙双方同意不计取因工期延误引起的任何费用。
3.3 若乙方未能在 20xx 年 7 月 30 日前(不包括本数)施工完成所承包工程并经甲方竣工验收,工期延误按20xx.00元/天进行罚款;工期延误超过4天以上(含4天),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在按20xx.00元/天的基础上,对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按实际结算价(单价)不高于附件报价单单价的80%,余款作为造成甲方工程延误相关损失及甲方另选公司施工的误工费用。
3.4 乙方自行负责工程施工搭架,费用自理。
4 工程质量及验收
4.1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外观效果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比例尺寸合适。且完成的相关成品要求内部结构理,经久耐用。
4.2 本工程竣工验收按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规范以及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要求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图纸矛盾或者错误及违反强制性条文,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会同设计单位办理设计变更,其费用按实结算,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4.3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应24小时内发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24小时内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分项工程质量评测不合格,乙方应按时一次性整改合格;若复验不合格,每次罚款20xx元,且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工整改、直至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停工、返工,工期不顺延,采取的补救措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竣工验收时,业主等相关验收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4.4 验收程序
4.4.1乙方施工完成在具备验收条件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4.4.2甲方在收至该申请后7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对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应按该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时间计入总工期),全部完成后再次进行申报验收;对符合验收条件的,甲方在7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或不答复的视同验收合格。
5 材料设备供应及材料管理
5.1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提供并已含在2.3条款的工程款中。
5.2采购和检验: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本合同约定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5.3重新检验:乙方提供的货物经验收合格后,在使用过程中经检验发现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仍存在问题的,不免除乙方的责任。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合格的产品,由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返工、整改及因该原因引起的甲方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6 施工与设计变更
6.1 乙方按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的设计文件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6.2 甲方若需要对设计变更或施工进行修改或补充,乙方不得拒绝。 7 竣工验收
7.1 乙方所施工的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并及时提交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
7.2 乙方在具备验收条件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认可签章后验收方为有效。
7.3 在竣工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乙方应按3.5条款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
8 保修
8.1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工程质量保修期三个月(验收合格之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发生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理并承担所有费用。(注明射灯只保3个月)如发生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人为原因等所引起造成。
8.2 乙方应于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及时派人进行修理,并于5日内维修完毕,每逾期一日罚款500.00元,届时直接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超过10日,甲方有权选派其他单位或班组进行修理,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乙方不按照上述保修规定执行的达2次(含2次)以上的,甲方将没收乙方保修金。
9 付款方式
9.1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经甲方、设计单位双方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7%工程款,预留3%的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3个月后付清。付款无须转入对公账号。普通银行账户都行。
9.2 甲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均须提供工程款无欠款证明、具结书、班组内员工工次发放确认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9.3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由此产生所有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0 保险
10.1 乙方自行办理施工场地内工程班组工人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11 施工管理与安全要求:
11.1 在施工期间,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任何关于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处理和善后费用及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1.2 其它: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并出示有关证件,保安人员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及态度不好的劳工进入现场。
11.3 乙方指派 (电话号码: )为现场负责人,负责本工程的所有事宜。
12 甲方责任
12.1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并对现场情况进行交底。
12.2 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水源和电源。
12.3 按本合同的规定及时拨付各种工程款项。
12.4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2.5 指派 胡德乐 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13 乙方责任
13.1 按图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度。
13.2 按国家相关规定组织施工、安装、验收和试验。
13.3 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并服人甲方在工序穿插中的统一安排,若不执行或故意制造障碍,每次罚款500元,且甲方有权随时指派他人去完成,乙方不得有异议,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乙方同意在未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3.4 组织施工人员和设备、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指派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
13.5 乙方应保证工程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做好安全生产,按双方约定采购和使用此材料,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
13.6 乙方应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对甲方已经完成的工程成品或半成品实施保护,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的成品或半成品的损坏应负 责赔偿。
13.7 抓好文明安全施工,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安全操作规程规范的要求施工。
14 违约责任
14.1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而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或甲、乙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都将被视为违约。
14.2 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相当于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与本合同其他违约金同时适用。
14.3 若乙方在本工程采购使用假冒伪劣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乙方应负责更换,且应向甲方支付按其所使用的假冒伪劣或不合格产品总值的200%的违约金。若乙方使用的不合格产品的总值超出合同总价款的10%,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处理。
14.4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逾期不付,工期顺延并付应付款项的1‰/日的违约责任金。
15 索赔规定
15.1 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或其它第三方蒙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所发生的实际损失额由甲方(其它第三方)、乙方共同认定。
15.2若乙方接到通知后7天内不到场核实的,视同乙方默认,届时由甲方单独认定,其结果有效,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3若乙方接到通知后,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配合甲方的认定,而采取推诿的办法来处理的,甲方有权单独认定,其结果有效,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4所有的证据(含照片、摄像、取样、记录)经甲方(受损失的第三方)的签字后即为有效。
15.5对乙方不及时认定责任或不采取积极措施进行修复的,甲方有权直接处理,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抢修费用由甲方代付后,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的150%计算,并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或保修金中直接扣除。
15.6其它管理规定:具体规定由甲方另行通知,对乙方违反该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予以相应的处罚。
16 其它条款
16.1 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通知、函件、合同,除直接由乙方当场签收外,甲方应以挂号信、特快专递方式并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上提供的联系地址或乙方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发出,以发出之日的第3日(乙方联系地址为福州市五区八县<市>)或第5日(乙方联系地址为福州市五区八县<市>之外)视为送达之日,不论乙方是否签收,均视为已送达。若乙方在本合同上提供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甲方无法联系到乙方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6.2 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画面制作安装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及安装户外广告画面。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 委托制作费用
合同涉及制作材料价格见下表。
合同期内如遇物料价格变动,不影响本合同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每贰个月与乙方结算一次广告制作安装费用,付款前乙方需提交相应广告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甲方。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制作或安装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并要求乙方改进。
2.按合同要求付款。
3.应向乙方及时提供画稿,及上画所需的钥匙、工商登记号等相关物料。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付款。
2.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制作安装广告画面。
3. 接到甲方下单后,优先喷绘样稿送达甲方指定客户,且优先制作安装甲方画面。
4. 样稿确认后,必须规定时间内制作安装完成上画,如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48小时内完成上画。
5. 合同期内乙方应负责甲方广告牌的画面拆装和日常维护修补等工作,确保画面效果。(由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导致画布松动、画布破裂,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及时维修)。
6. 如遇画布破裂无法使用,接到甲方通知后,优先安排制作安装甲方画面。
7. 乙方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中出现的人身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8. 乙方制作安装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画验收照片。
9. 乙方维护维修广告牌物料(灯具、锁具等),甲方按照市场价与乙方结算。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因素
1)如因甲方原因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或延误工期时,工期顺延,不视为乙方违约。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原因致不能施工的超过8小时以上的)影响工期,工期顺延,不视为乙方违约。
3)因9级以上台风造成广告画布损坏无法使用时,根据不可抗力程度免除乙方责任,由甲方承担画布更换。
2.乙方未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广告画面制作安装、画面更换、画面修复工作,则每逾期一日均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元。
3.合同一方有如下违约情形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逾期支付应付款项,连续逾期达到30天;
2)乙方未按甲方约定完成广告牌制作安装、修复工作,单次逾期次数超过5天,连续逾期次数达到5次;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合同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1、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_______施工,钢结构加工包括结构表面刷两遍__漆(___色),工程做法及选材标准详见施工图委托加工数量为《________》型广告塔座。
2、乙方负责广告塔钢结构配件加工及钢结构配件运输安装.面板马道基础灯具由乙方自理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两套(含钢结构及基础施工图)。
三、承包方式和造价:_______》型广告塔座,单价每座0000.00元(大写:_____)合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本项目由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乙方加工广告塔钢结构及基础施工。
四、工程价款支付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__%,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整);钢结构配件运到现场当天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元整);之后每个广告塔主体钢结构安装完毕,甲方再付乙方单个广告塔网架部分总造价____元(大写:_____元整)的___%;合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元整)座广告塔共计____元(大写:_____元整);3%作为乙方的保修保障金合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整),满一年后七天内,甲方负责与乙方结清余款。
五、工程期限为天,其中加工配件天,运输天,安装天。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广告塔(牌)的前期审批,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城管以及其他监察机关的纠察时,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止协调期间停工应由甲方补偿乙方施工人员误工补助,误工补助按每天每人_元计,工期相应顺延。
2、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施工接通电源,电源通至施工现场20米以内,由乙方负责其电费甲方协助乙方选好材料堆放场地。
3、原材料堆放场地如为有偿占用,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负责其费用;材料存放期间由乙方负责看管,如因看管不力造成丢失或损坏与甲方无关。
4、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工程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5、甲方应按本合同及时拔付工程款项如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工期相应顺延造成停工待料或窝工情况,甲方负责其施工人员滞留损失施工人员误工每人每天元。
6、甲方负责工程价款拔付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余款,甲乙双方经协商无效情况下,乙方有权对该广告塔(牌)进行处理或拍卖,同时此合同终止。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广告塔(牌)结构安全性广告牌设计基本风压为/2(抗风设计值为级)广告塔质保期为年,保修期为年,在质保期如因钢结构配件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下发生结构破坏,经检验属于配件质量或设计问题,由乙方负责其直接损失(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如因安装不当导致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在广告牌使用过程中,如确系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塔损坏,由此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_%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自然灾害(如刮风下雨雪等)或停电原因,工期顺延。
5、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钢结构配件安装完工后验收合格日期即为保修期开始(验收日期为);如乙方工程已竣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5日内未验收工程,故视为验收通过。
6、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7、在保修期内,乙方首年对广告塔维护保养一次,费用由乙方承担以后的设施维护由甲方按使用说明书定期检修和维护。
8、保修期内,乙方不能按照标准进行维修维护或保修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直至保修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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