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资方):
乙方(借入方):
第一条:陈述和承诺
1、甲,乙双方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的能力。
2、协议任何一方在证券公司所开立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无关联账户,无司法强制措施,也无其它或有可能造成本次交易产生任何障碍。
3、甲方借出资金系自有资金,具有对资金使用和处分的排他性权利。并承诺未以该资产设置抵押、担保、租赁、托管等其他权利。
4、乙方作为质押担保的资金系自有资金,具有对资金使用和处理的排他性权利。并承诺未以该资产设置抵押、担保、租赁、托管等其他权利。
5、甲方在银行开立的银证转帐账户无权利瑕疵,合同期间不得挂失,销户等。
第二条:管理方式
1、甲方将下列资金拆借给乙方进行证券投资业务:
资金:人民币总(大写)伍仟万元整(人民币,下同)两个帐号分别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与贰千万整。总计人民币(小写)总伍仟万元整。
期限:壹年,甲乙双方的借款期即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2、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在证券营业部开设证券交易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资金账户,其中包括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以下简称甲方账户),甲方将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转入该至账户,及甲方指定的银行托管,本协议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转划证券账户资金和将股票转走,只限于在此账户操作。同时乙方将向该账户以货币形式存入乙方自有资金人民币(大写)贰仟伍百万元,作为乙方向甲方还款付息的质押金。乙方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及无可争议的所有权,该质押保证金未设置抵押、担保、租赁、托管等其他权利。
3、本合同中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均指合同的第一条第2款及第二条第2款中描述的甲方账户。(托管的账户)
5、借款合同期间,甲、乙一致同意账户的止损平仓线为80%当某一交易日甲方账户的资金加股票市值动态降至或低于陆仟叁佰柒拾伍万元人民币(警戒线)时,乙方应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补足至陆仟叁佰柒拾伍万元人民币(警戒线)以上,若该账户总资产低于到平仓线陆仟万元时,而乙方没有在次日收盘前在甲方账户中补足陆仟万则甲方有权进行平仓操作,收回甲方的本息,本协议自行终止,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不得提出异议。
6、若因市场原因导致协议账户无法完成平仓变现,其损失最终由乙方承担,乙方最终应以现金方式偿还甲方借款金额及借款金额一年的利息。
7、乙方承诺以甲方资本(大写)伍仟万元,(小写) 5000万元的借款按14%的年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每半年到期支付二分之一合同约定的利息。一年到期同时支付本金和剩余利息。
9、甲方或乙方需要提前终止借款合同,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若双方同意,根据实际协议时间按14 %计算出因支付的利息。
10、借款期满或借款合同终止前一天,乙方应将本协议证券账户完成平仓,并共同实施资金交割手续。
11、借款合同到期日或终止日,甲乙双方核定各自的本金和收益,乙方到期后无条件归还甲方的本金(大写)伍仟万元整(包括约定利息的甲方收益),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将乙方进行资本金转划具体事项,交割结束后,甲方账户解除双方监管,本协议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完全由甲方支配,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三条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甲方拥有借出资金的所有权和取得利息的权利。
B、在借款期内,甲方有权了解乙方资金的运作情况(包括运作资产的范围以及收益情况)。有权对资金账户内的资产进行实时监控,实时查询。在达到平仓线时具有平仓的权利。
C、若乙方违反本借款合同条款,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借款合同,并且甲方有权提请证券营业部单方面办理甲方账户内的证券变现及资金划转,以弥补甲方的借款本金和约定利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未能补足部分资金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计息。
D、本协议账户资金加证券资产高于甲方借款金额及应得利息的部分由乙方享有支配权。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乙方应在本协议期内保证本协议资本金安全,(银行托管,安全性不存在问题)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质押保证金如果可能出现有关法律纠纷,乙方应提前尽快通知甲方。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B、乙方承诺在协议期内,在符合平仓条件情况下,甲方享有对甲方账户的平仓权和资金提取划转权,乙方承诺对甲方何时、何价实施平仓均无任何疑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C、协议履行期间乙方承担账户发生的业务费用如印花税、交易佣金及其他交易费用。
D、乙方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其投资及交易行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要求,如因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规定,而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E、投资盈利,账户总市值超过玖仟万元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提请提款要求(提款以万数计算),甲方予以协助。
F、协议履行期满,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将甲方资本金及利息一并支付甲方后,本协议任何条文同时终止,本协议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支配权完全归属甲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
以上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协议自行终止,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将由违约方承担。若纠纷不能协商解决,则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第五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利息的计算自甲乙双方资金到帐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证号码:
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编码:
乙方(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住所:
电话: 传真: 编码:
鉴于甲方与借款出借人 (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了《 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 万元,期限________年月。现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同意为甲方向借款人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期限为____月的担保。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乙方有偿向甲方提供借款担保服务的内容、合同的生效条件及风险责任等实质性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担保范围
1、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的主债务的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担保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担保的范围是:主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借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具体的范围以乙方与借款人之间签订的保证合同或者其它担保文件为准。
3、乙方为甲方办理贷款担保项目过程中所发生的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保险费、抵押质押登记费、见证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反担保方式
1、乙方在向借款人出具担保函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反担保措施:
2、甲乙双方对上述反担保措施将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的约定与具体的反担保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具体的反担保合同内容为准。
3、甲方保证乙方为上述反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权利。
第三条 声明与保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及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声明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侵害乙方权益的下列事项:
①与银行或银行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②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或其他争议;
③存在尚未向乙方披露的甲方向
第三人担保的情形;
④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其他情况。
3、甲方保证在法律上有资格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并保证有足够的能力完全履行本合同。需要股东会、董事会授权时,已经获得其股东会、董事会的充分授权。
4、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时保证在事项发生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类产权变更;涉讼事项;对外资金借贷;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5、无条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在借款合同签署后按月向乙方报送上____月度真实财务报表、银行对帐单以及乙方认可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6、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反担保操作规程和要求,向乙方提供用于抵押、质押的资产和权利凭证,提供反担保企业的资信资料,以及便于乙方实现到期权利和保障的各种授权书、委托书,并协助反担保单位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协议。
7、甲方保证如借款人因有关资料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而索赔或涉诉时,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8、甲方向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融资用途及范围内使用融资款项。
9、为抵销乙方向甲方追索保证合同或保函项下的债务,乙方有权处分抵押物或质押物。
10、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出借、转移、转让财产清单上所列的财产。
1
1、在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经乙方书面认可的足额抵押、质押反担保情况下,甲方不得对外担保或者与其他
第三人作出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
1
2、甲方保证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
1
3、甲方在担保期间,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处理其有权处理的各项资产、债权债务;如需举借新债或实施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其他重大经营决策时,应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1
4、甲方或其他反担保人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反担保物不存在重复抵押质押、转让、出租或其他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
1
5、甲方保证在担保期间,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时,均应提前三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的同意,同时乙方有权参与上述各种情形下资产清算核定和有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拟定。
1
6、甲方保证不因乙方向借款人出具担保函而蒙受任何损失。
第四条 担保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时,向乙方支付下列担保费、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1、担保费:
①担保费以甲方的借款总金额 万元为基数,按每年 %(百分之 )计收,共计 元;
②担保费计费按年计算,不足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甲方在签订担保合同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③甲方提前还清借款人借款的,乙方已收取的担保费不予退还。
2、滞纳金
甲方应按时支付担保费、保证金等费用。延迟支付的,每延迟一天,按应付费用总额的 %向担保人支付滞纳金。
3、其它费用
乙方因提供担保服务而发生的咨询服务、资信调查、检查、公证、见证、登记等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 违约行为及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
①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其中任何一项声明与保证的;
②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将资产转让给
第三人(包括无偿赠与和有偿转让)的;
③如甲方抵押、质押的财产或所有权凭证、反担保资料不实,致使乙方无法实现债权的;
④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甲方具有转移、损害、拆卸、更换抵、质押物的重要部件的欺诈行为;
⑤甲方虚构事实,故意骗取担保的;
⑥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任何反担保方式,或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⑦甲方或其
第三人未按本合同的规定与乙方签署抵押质押合同;
⑧甲方或其
第三人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抵押物或质物;
⑨甲方或其
第三人虽与乙方签署了抵押或质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或者质物登记手续;
⑩ 在乙方担保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对外提供担保行为的;
?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规定将乙方所担保的借贷款项挪作他用;
?甲方存在损害、危及或可能危及乙方权益的其他行为。
2、当甲方发生上述违约行为时,乙方可以采取以下部分或者全部措施,并依法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①要求甲方继续向乙方提供经乙方认可的反担保人;
②要求甲方或其
第三人按合同的规定与乙方签署抵押或质押合同,继续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登记手续;
③要求甲方或其
第三人以其拥有的其他财产抵押或质押给乙方,并办理相关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
④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其中任何一项声明与保证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担保合同,并要求甲方及其反担保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借款人终止《借款合同》,提前收回贷款;
⑤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以履约保证金抵偿甲方所欠的贷款本息,以及造成乙方损失时充抵赔偿金。不足抵偿的,乙方有权以本合同
第二条所约定的反担保方式向甲方追偿。
⑥当甲方出现逾期偿付借款本息时,乙方有权直接接管甲方的全部经营项目,并将从中所获收益用于清偿甲方所欠的全部贷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清偿完毕后,乙方即时退出接管;
⑦乙方依法享有借款人的抗辩权,甲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乙方仍有权抗辩;
3、如甲方未按其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义务,导致乙方向借款人承担代偿担保责任,则甲方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①将应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尚欠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借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乙方所支付的一切代偿款项,在乙方向借款人支付后____日内,甲方应当返还给乙方。否则每逾期____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代偿款项总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②甲方应当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上述代偿款项的利息(从乙方实际向借款人支付代偿款项之日起计算至甲方实际偿还乙方上述款项之日止);
③乙方为实现上述债权所支出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抵质押物拍卖、变卖等费用、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交通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④甲方有上述违约行为的,应当向乙方支付担保的借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乙方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的,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
⑤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选择甲方所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中其中任何一项或者全部,要求甲方或其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提前还款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应无条件提前归还借款,否则乙方有权按本合同
第二条的约定主张反担保权利:
1、甲方违反本合同或《借款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2、反担保人违反反担保合同的约定,损害了乙方的利益或出现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提前实现反担保权的事项;
3、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或出现涉诉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担保责任的。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完全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后方有效。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经甲方或甲方授权代表签名,以及乙方和授权代表签名、盖签后生效。
2、甲方全面履行了借款人的还款义务,乙方在接到借款人解除担保通知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 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三 份,甲方 一份、乙方 二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人:
借款人:
签订地点:
履行地点:
机动车抵押借款合同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整( ),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抵押车辆基本情况
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车辆评估价值:
第三条:抵押车辆担保范围
借款、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处分抵押机动车的费用以及甲方可能产生的代垫费用和其他所有与借款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险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金额: 整。
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费用: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 。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其它费用由乙方另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抵押登记费、财产保险费、公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支付费用:
1、乙方按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 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
2、乙方如需延长借款时间,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于每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的综合费用。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六条:借款给付时间及方式:
甲乙双方在办理机动车抵押手续后的____日内,甲方将借款本金、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
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保证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时,所抵押的机动车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抵押、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任何形式的所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第八条: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将抵押车辆质押在甲方指定地点封存,并将车辆手续交甲方保管。
2、甲乙双方共同对抵押车辆进行验车、拍照(或录像),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
3、抵押车辆在封存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转让、出租、出售、拆动(在抵押期内因车辆停驶时间长或自然老化造成的损坏除外)。
4、抵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车辆和各种有效证件与资料。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责任。
5、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时,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日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7、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 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机动车辆损失险、机动车辆强制险、机动车辆座位险、
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燃险。
8、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9、乙方承诺,本合同订立之前未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以任何形式抵押、赠与、转让。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转让和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车辆。
第九条:借款到期的处理: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借款到期后,乙方未能清偿全部债务的。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乙方同意由甲方或甲乙双方认可的
第三方将上述抵押物变卖。
第三方为 ,身份证号码 。其变卖收入扣除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的担保款项及其它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十条:违约
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经甲方催告____日内未与完全补救或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发出通知宣布借款到期,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送的借款本息,处分抵押车辆,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同意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向甲方归还全部本息外,还应另行按借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解除及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清偿完债务为止。
第十二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 __ 邮编:___ 传真:__ __
2、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 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系经 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份、乙一份、 一份、 一份)。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抵押车辆资料及其个人资料真实有效。以上条款乙方本人已全部阅读,并知悉。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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