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村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认真贯彻《中国计划生育工作纲要》,确保我村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四渡河村村党支部甲方与村委会主任及计生主管乙方签订本责任书。
一、指标任务
1、计划生育率达100%,无早婚、早育和非政策性多孩生育;
2、晚婚率100%;
3、晚育率100%;
4、当年一孩出生放环率达100%;
5、独子子女领证率达100%;
6、全面和重点对象包括男村民家属环透、孕检率达100%;
7、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二、双方责任
1、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人口理论学习,按照各个时期的任务活动,达到人人皆知,常抓不懈。
2、甲方监督和检查乙方是否按照婚育政策落实执行。
3、对乙方婚育指标的执行结果进行考核验收和奖罚。
4、乙方根据婚育指标的各项内容,履行甲方的拟定要求。
5、发生违反计划生育事例,乙方要及时写出书面检查报告甲方、并抄报有关部门备查追求责任。
三、考核和奖励为落实上述目标和责任,甲方对乙方主要指标任务情况进行如下考核并实行奖罚。
1、在年内达到上述各项指标任务要求,甲方给予乙方责任人奖励500元。
2、所辖育龄妇女,发生违反指标其中一例,除按区、镇有关规定处罚外,扣罚乙方责任人500元。
3、乙方对计划生育各项措施实绩,不得有任何隐瞒虚报,凡一旦发现,其后果自负,责任人处以罚款200元,
同志们:
这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认真分析总结20xx年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一会儿,白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领会精神,切实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20xx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回顾过去的一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认真落实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1、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20xx年全县共出生人口2452人,人口出生率9.99‰,低于市责任目标2.51个千分点;符合政策生育率94.37%,高于市责任目标1.37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0:101,保持在正常范围之内。各项人口指标完成情况均位居全市前列,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
3、各项奖励和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大力实施“计生惠民行动”,为454名60周岁以上的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父母,发放奖扶资金27.24万元;为3266名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兑现奖金39.2万元;为48名农村独生子女办理了中高考加分奖励手续;启动了救助公益金4万元,救助计生困难家庭20户;争取到省“少生快富”贴息资金10万元,为100户计生贫困家庭办理贴息贷款100万元,用于发展种植养殖业;实施了救助计划生育贫困母亲“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50人,发放救助金10万元。计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配齐配强了村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认真落实“月报月训月发”制度,全县476名育龄妇女小组长的报酬纳入了县级财政预算,并足额兑现。通过组织学习、外出培训等形式,努力提高计生队伍素质,全县28名医务人员,全部取得了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职称的有5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足:部分干部的思想观念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盲目乐观、思想麻痹;一些地方管理松懈,经费投入不足,机构队伍不稳定;大部分乡镇计生服务站设备老化、技术力量薄弱;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长效节育措施不落实,出生人口瞒报、漏报仍时有发生;相关部门缺乏全局意识,对人口计生工作支持配合不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机制尚未真正形成。这些问题直接制约着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对此,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xx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对我县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深远。今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深化优质服务,推进综合治理,完善利益导向和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努力开创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构建和谐怀安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为完成上述目标,今年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工作思路是:抓好“一个稳定”,取得“三个突破”,强化“四个环节”。抓好“一个稳定”。即全面稳定低生育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依然是当前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不动摇。
要认真落实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改革完善考核评估办法,积极探索并建立新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求实工作,规范生育行为,杜绝政策外生育,严禁出生人口的瞒报、漏报和错报。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到网络通畅,数据准确。要强化后进转化工作,继续实行党政领导联系后进乡、村制度,后进转化率达到90%以上。取得“三个突破”。一是在推进依法行政上取得突破。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责任追究制,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进一步完善二胎生育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强化审批监督。要切实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县法院、人口计生局和各乡镇要密切配合,积极运用法律手段,严格依法征收,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率和兑现率,力争取得较大突破。去年底,我县在第六屯乡和渡口堡乡开展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征收到位率和结案率均达到80%以上。
今年,我们要把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作为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手抓奖励,一手抓处罚,常抓不懈。会后,各乡镇要进一步澄清底数,做好应征户的宣传教育及政策解释工作,积极配合联合执法小组做好本乡镇的征收工作,县政府将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二是在奖励政策落实上取得突破。一要落实好各项奖励政策。继续抓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落实,各乡镇要按县乡各承担50%的要求落实资金,确保兑现率达到100%,并探索建立稳定的长效保障机制。落实好农村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父母奖励扶助政策,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奖金发放到位率达到100%。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辅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长效机制。二要继续加大“少生快富”工程实施力度,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和项目实施的指导,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三是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上取得突破。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载体,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加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乡技术服务站提升改造工作力度。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要建成省级优质服务站,头百户镇计生站要建成中心计生服务站,第六屯、左卫、太平庄、怀安城、渡口堡技术服务站要建成优质计生服务站,其余乡镇技术服务站都要达到基本服务型标准。要加强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乡级技术服务站必须配备1名以上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继续推进“民心工程”的实施,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大投入,作好群众的服宣传发动工作,确保上站率达到80%以上,服务数据要及时准确地录入数据库。
“民心工程”要和抓好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相结合,要和开展月访视和季服务相结合,要和依法规范群众的婚育行为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孕前型管理机制。要大力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出生缺陷干预药物的服用比例要达到应服对象的60%以上。在药具服务上,重点做好药具优质服务、知情选择、目标管理、供应发放及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药具管理在计生优质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强化四个环节。
一是强化计划生育队伍建设。计生队伍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乡村两级的队伍建设尤为重要。各乡镇对此要高度重视,强化乡镇与村目标管理责任制,要配齐配强村级计划生育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下大力抓好乡、村、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待遇落实。要全面推进培训计划,加强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内部管理和岗位培训,真正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能服务、廉洁高效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要切实抓好计生系统的行风建设工作,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努力构建和谐计生。
二是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是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加快建立“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管理机制。坚持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实行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项考核,要全面推行流出地、流入地和用人单位三方共同负责的管理模式。同时,积极推进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与计生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提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发放率和查验率,以适应当前人口形势要求。
三是强化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要加强各级协会的组织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工作,落实好县、乡协会机构、人员以及待遇问题,真正使协会“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继续抓好基层协会的组织建设和评估工作,增强协会组织的凝聚力和生命力。充分发挥协会组织的自身优势,组织广大会员积极协助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进计划生育民主管理进程。要继续实施“百万会员学科技”活动,认真组织实施救助计划生育家庭贫困母亲的“幸福工程”项目,全面提升协会工作整体水平。
四是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坚持走“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路子。其核心是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发布是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一件大事。因此,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好《决定》精神,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抓实抓紧抓好。
1、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决定》的高潮。要开展好集中宣传和经常性的宣传活动,宣传广电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刊播公益广告、开办专题栏目形式,深入宣传《决定》的重大意义、核心内容和重要政策,把《决定》精神宣传给广大群众,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有利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舆论环境。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制定系统的学习宣传计划,把握重点、抓住关键,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
2、大力开展《决定》的教育培训活动。要依托各级党校、人口学校等阵地,采取培训班、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对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县人口计生局要对乡村两级计生人员进行集中轮训。通过层层教育培训,把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定》精神上来。
3、吃透《决定》精神,理清基本思路,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落实在实处。学习《决定》精神,要把握好“稳定、提高、统筹”六字方针。要树立一个理念,就是“以人为本,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实现两个转变,就是要实现工作思路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工作方法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施治转变;建立并完善六大体系,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制体系,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管理和服务体系、科技创新体系、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体系、养老保障和老年社会服务体系。要真正开展对《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活动,推动各地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增强各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志们,做好新时期的人口计生工作,任务艰巨而光荣。让我们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按照中央《决定》的要求,求真务实,齐心协力,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开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不懈努力!
我镇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计生委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__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书,以狠抓基层、夯实基础为重点,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现将当前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1――5月人口与计划生育主要目标执行情况
20xx年1――5月全镇出生人口324人,其中男孩167人,女孩157人,出生性别比趋向正常,计划外出生为28人,累计完成四项手术服务400例,其中结扎120例,上环259例,取环9例,人流8例,引产4例。
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领导重视,强化工作责任措施。我镇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在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位置,准确把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对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早、抓好、抓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抓计生促发展”的观念。把计生工作摆在镇党委、政府工作的首位,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每年召开两次以上研究计生工作的专题会议,部署好年计划生育工作和研究解决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二是强化责任目标管理,狠抓责任落实。镇党委政府与下属各单位签订计生责任书,将计生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村(居),责任落实到人,从而提高了各级对计生工作的
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进一步明确计生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全镇党政领导和挂村干部抓计生工作进行专项考核。目前已将“县一票否决实施方案”转发到村。四是强化资金投入。凡是计生工作要用的经费、人员、车辆都给予充分保障,并确保了年初预算资金足额到位,镇人均经费达到17元。
(二)强化利益导向,促进新型婚育观念形成。紧紧围绕创建计生优质服务先进镇和计生工作一类先进乡镇的目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计生宣教活动,建设新型生育文化。一是实施“情感投资”战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二是实施“心连心”战略,切实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个任务,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参与计生宣教工作。三是实施“利益驱动”战略。今年我镇共为45名已结扎的农村二女户办理了计划生育补充养老保险,春节期间对十二户困难计生户进行了走访慰问,目前正在为119位符合政策的农村计生家庭子女办理中考加分。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新型的婚育观念逐步被广大育龄群众所接受,一些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夫妇也打消了生育二孩的念头。
(三)以人为本,提升优质服务质量
我们按照“面向基层、深入农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推进计生优质服务,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今年我镇服务所与县妇保妇产科医师一起下村入户,开展孕情跟踪服务,走访了200余户孕妇,为她们及时提供了各种咨询和服务。在全镇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我镇避孕节育知情选择面达100%,计划生育手术全面做到了规范与知情同意。为150名育龄妇女进行了优生优育检测。开展了今年我镇利用节假日开展计划生育药具宣传咨询,免费发放避孕药具12000余只(套),宣传资料8000余份,在人群密集处设立了十个免费自取点,安装免费自取箱。
(四)摸清底数,夯实基础。1、开展计生专项整治行动,摸清底数。我镇于今年3月召开了全镇机关干部和全镇村党支部书记及主任的计划生育整治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各行政村对本村的三查遗留、计划外出生、计划外怀孕、四项手术未落实等几类对象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并分类建立档案,根据不同类别,抓紧落实各种措施。
2、开展计生专项整治行动,夯实基础。一是开展“三查扫尾”与“三查回头看”行动并对已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但现在仍未生育的对象逐一上户核查。利用两个星期时间(包括周末)对今年一月份遗留的三查未查对象进行扫尾。对已参加三查但仍有计划外出生的对象进行了调查取证,查实其是否有代透检行为,若经查实,一律按照最高金额的120%征收社会抚养费。二是狠抓四项手术落实。原则上要求一孩必须上环,二孩计划内对象及计划外生育对象必须结扎,计划外怀孕对象必须落实引流产手术,并根据四项手术落实情况对驻村干部进行考核。在全镇驻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已落实上环105例,结扎70例,其中二女户结扎7例。3、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对计划外生育对象开展执法大行动,计划生育服务队每周每日不定期出动。目前,已征收社会抚养费近50万元。
(五)搞好全员录入工作,抓好计生网络建设
我镇把全员系统录入作为摸清全镇计划生育基本的主抓手,组织计生专干下到每家每户认真完成全员人口信息采集表的填写工作,目前信息采集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已组织人员开展录入工作。为实现“快”的目标,我们做到了一是设备到位,我们新购置电脑壹台,租用电脑5台,满足了人口信息录入的需要;二是人员到位,我们不仅调办公室人员加班加点地进行信息录入工作,还聘请专业微机录入人员进行录入,目前已完成了60%的基本录入工作。
三、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1、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力度,开展大型宣传活动。
2、狠抓节育措施的落实和环、孕检到位,严格按现行政策通过多种渠道,彻底摸清底细,清理计划外怀孕,切实制止计划外生育。配合修正药业开展生殖道干预工程。
3、认真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要全面进行一次清查清理,对流出人口的管理要把好办证、建档建卡、环孕检三个关,对流入人口要把好查验证、建档建卡、签订合同、环孕检四关。
4、抓好基础网络建设和完善好计划生育各项领导机构,完善好计划生育全员信息系统录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工作。
5、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奖励少生,使广大育龄群众生育观念从根本上得以转变。
6、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调查方案完善好其它各项工作。
7、全面完善各项资料,迎接省半年工作检查。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部分村干部对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部分计生政策在村一级的贯彻执行力度不足。
2、受大环境的影响,为创建和谐社会及执行计划生育“七不准”部分村干部和群众对认生政策产生了模糊认识,一些群众认为有机可乘,相互攀比,导致计生工作遗留问题较多,积重难返,从而更进一步影响了计划生育的社会风气和生育观念,扭转这一局面,需要一个过程。
3、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长年外出务工人员众多,一些人“出去一个,回来一家”,甚至在外结婚生子后仍不回来,也不履行办证、环孕检、四术等计生义务,对这些人缺乏有效的跟踪管理措施。有的村政策外生育的全部是长年外出打工户。
对于上述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予以解决。我们相信,有上级领导的精心指导,我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和谐芦溪”建设,创造出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指导思想
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改善人口结构,维护人口安全为主要任务,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创新机制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快推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幸福”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四个不动摇”。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
2、坚持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区分工作水平不同所辖地,分类推进工作;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形成政府、社会和市场各尽其能,统筹协调的工作局面。
三、发展目标
1、继续稳定的低生育水平。人口总量控制在34万以内,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生育水平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85%以上。
2、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缺陷干预体系进一步完善提高,以农村和社区为基础的出生缺陷干预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
3、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并逐渐降低。
4、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法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5、流动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健全。95%以上的流动人口纳入管理服务体系,享有与当地群众同等待遇。
6、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已婚育龄群众普遍享有优质的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群众对管理和服务满意率显著提高。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妇女病发病率明显下降。
7、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部分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稳步实施,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制度与公益基金基本建立。
8、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农村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优质服务全面推行。
四、主要任务
1、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我们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现行生育政策稳定不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和计生干部的忧患意识,加强发展战略研究和安全研究,深刻认识目前我县面临新的生育高峰,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依然艰巨这一现状,克服麻痹松懈或盲目乐观情绪,努力实现预定发展目标。要进一步务实基层基础,加强工作督查,强化工作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农村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农村基层机构、队伍建设,做到人员、责任、报酬三落实,全面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推动全县工作的平衡发展。
2、充分发挥系统网络优势,结合“民心工程”的纵深开展,进一步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与卫生部门相互配合、互相合作,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具有工作特色的出生缺陷干预模式。
3、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1)继续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倡导婚育新风尚,创造良好氛围,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切实解决家庭特别是女孩家庭在生产、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
(2)建立健全胎儿性别诊断技术使用管理制度、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孕情监测随访服务制度、婴儿出生和死亡报告制度、跨区协作制度、群众监督举报制度、相关部门情况通报制度,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地区进行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关于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责任。
(3)把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纳入目标责任制考评之中,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重点是领导重视、宣传教育、利益导向、查处“两非”、孕情随访、统计监测等项工作。
4、加强和改进流动管理服务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坚决贯彻国家、省市流动法规政策,紧密结合石家庄市实际,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加快建成完善的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管理服务体制。将流动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加强信息采集与交换,拓宽管理服务渠道,开创流动工作新局面。
5、建立和完善工作新机制
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大力推进新机制建设。普遍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健全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互联、互补、互动的管理服务体系。
6、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
推进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坚持处罚多生与奖励少生并举。探索、建立和完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制度、农村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农村纯女家庭奖励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及农村手术平安保险等制度。完善和规范技术基本项目免费服务制度和农村部分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
7、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县乡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县级服务站达到优质服务型标准;乡级服务站全部达到基本服务型标准,村级服务室全部达到基本服务型标准,形成统一设计、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科学规范、温馨人本、形成规模、遍布城乡的服务服务网络。
(2)切实促进基层技术服务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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