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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的词语

来源:步旅网

本法的词语有:根本法,本本源源,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

本法的词语有:源源本本,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本本源源。2:注音是、ㄅㄣˇㄈㄚˇ。3:拼音是、běn fǎ。4:结构是、本(独体结构)法(左右结构)。

关于本法的造句

1、第八十五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使用土地的,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第八十四条承运人和收货人对本法第八十一条和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检验,应当相互提供合理的便利条件。  

3、第八十七条本法实施的具体步骤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4、第八十九条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存款、贷款和结算等业务,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5、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  

关于本法的单词

basic law  fundamental law  combined sample  

关于本法的诗词

《法政学堂宴日本法学博士梅谦次郎同行结城琢即席有诗因次其韵》  

关于本法的成语

源源本本  原原本本  知法犯法  本本主义  抱法处势  大法小廉  别无它法  元元本本  吹大法螺  本本分分  

本法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网络解释

本法běnfǎㄅㄣˇㄈㄚˇ综合释义:原来的有关法律条款。《唐律疏义·名例三·工乐杂户》:“工乐及太常音声人,习业已成,能专其事,及习天文并给使散使犯徒者,皆不配役,準无兼丁例加杖……如元是官户及奴者,各依本法。”《唐律疏义·名例三·工乐杂户》:“妇人元不合配,以夫子流故所以听随。矜其本法无流,所以得免居作。”这项法律。如:本法自1980年1月1日起生效。汉语大词典:(1).原来的有关法律条款。《唐律疏义·名例三·工乐杂户》:“工乐及太常音声人,习业已成,能专其事,及习天文并给使散使犯徒者,皆不配役,准无兼丁例加杖……如元是官户及奴者,各依本法。”《唐律疏义·名例三·工乐杂户》:“妇人元不合配,以夫子流故所以听随。矜其本法无流,所以得免居作。”(2).这项法律,如:本法自1980年1月1日起生效。

二、词语解释

1.原来的有关法律条款。2.这项法律。本法[běnfǎ]⒈原来的有关法律条款。⒉这项法律。基础解释:原来的有关法律条款。这项法律。

三、引证解释

⒈原来的有关法律条款。引《唐律疏义·名例三·工乐杂户》:“工乐及太常音声人,习业已成,能专其事,及习天文并给使散使犯徒者,皆不配役,準无兼丁例加杖……如元是官户及奴者,各依本法。”《唐律疏义·名例三·工乐杂户》:“妇人元不合配,以夫子流故所以听随。矜其本法无流,所以得免居作。”⒉这项法律。例如:本法自1980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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