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灾害,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下称《消防法》)、《市消防条例》(下称《条例》)的消防管理规定,特制定“”业主消
防安全责任书,并确定业主(住户)负责人为“”幢单元住宅的自然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严格遵守《消防法》、《条例》、《规定》条款,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对本住宅的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教育本住宅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要关闭开关(阀门)。
三、经常对本住宅人员进行消防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使住宅使用人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及火灾发生逃生、自救的技能。
四、定期对本住宅电器、燃气具、电器线路和配备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检修),加强安全性能维护,并配合管理处对本单元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
五、维护消防安全管理,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擅自运用消防水源;不得擅自占用防火间距、疏散天面,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六、对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和向公安消防机构举报。
七、动员本住宅人员参与管理处组织的消防宣传活动或演练。
八、防火责任人在紧急情况下组织人员参加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当有公安机构或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时,应当服从调动和指挥。
九、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物业管理处和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十、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力、义务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发现有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灾或存在火险隐患等,物业管理处有权提请政府消防机关追究责任人责任或按《消防法》、《条例》、《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或处罚。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物业更换业主时为止,业主中间更换责任人则另行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订责任书的,其前任住宅负责人承担当然责任人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切实加强我院消防安全工作,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基本要求,我们遵照“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防火精神,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干部、职工的自防、自救能力,杜绝火灾事故,对重点部位建立健全防火档案,并制定了防火预案措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现特制订此责任状,望各科室(部门)认真执行。
1、各科室利用会议,专栏等多种形式组织职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切实加强各科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2、根据科室内部的实际情况,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防火工作制度,做到措施得力,制度完善、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安全可靠。科室内配备的消防指示灯、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由各科室负责,若丢失、损坏应予以赔偿。
3、各科室领导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发现火险隐患和漏洞、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确保科室安全。对忽视消防安全,火险隐患整改不力的科室和个人,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4、对科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氧气、医用酒精、汽油、电炉、火炉等),必须远离火源、专人保管、隔离存放。
5、锅炉房要维护保养好锅炉设备,严格操作规程,定期检验,不得违章操作。
6、配电室要做到安全用电,按章作业,禁止使用电炉和堆放杂物,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有禁烟标志。
7、制剂室工作人员,对酒精和其它容易挥发的溶液,硫酸等要分开存储,注重安全第一。对科室的消防灭火器械要放在明显位置,负责本科室安全防火工作,否则追究当事人和科主任责任。
8、对忽视消防安全工作的科室领导,如发生事故要追究领导的管理责任。
9、若发生火灾,科室领导要积极组织扑救,按照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切实做到:一分钟之内火场附近员工自发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边扑救边报警,做好病员疏散工作;火灾扑灭后,要保护事故现场,配合公安消防的事故调查。
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 责任科室(部门):
保 卫 科 责 任 人:
年 月 日
甲方: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为提升投资有限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本市场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市场情况,特制订投资有限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 防 安 全 责 任 书
投资有限公司主营物流运输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各商家及住户都必须提高消防意识,防患于未“燃”,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市场制订的消防安全规定。
1.各商家、住户及顾客均不得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品进入本市场。特殊化学材料确需入场的,必须向市场管理部提供产品合格证及公安、消防部门的相关许可证。
2.严禁在商铺内使用明火、液化石油气炉、电炉、火炉、电炒锅等各类煎煮器具,烧开水只准用热水器,不得用火炉。
3.宿舍内使用电、火的设施和设备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配备及安装,不得使用高功率电器、电炉及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设备。宿舍内使用液化气,必须选择符合国家消防规定且证照齐全的充气站充气,送气人员在送液化气罐进入本市场时,必须提供充气站的合格证明及本人的有效证件,住户因操作不当或液化气罐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火灾和其它事故的,由住户全权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4.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用铜线或铁线代替保险丝,严禁乱拉乱接电源或增加电源插座,如需改变电路或新增电源插座,须向管理部申请,由管理部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施工。
5.每间商铺必须配置一套消防器材(防烟消防面罩二个、4公斤干粉灭火器二个)。
6.各商家及住户必须爱护本市场的消防器材,且必须掌握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遇突发火警能正确操作和运用各种消防设备。
7.非火警严禁随意动用消防器材,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得遮掩本市场的所有消防设施标志及安全门,以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能。
8.严禁高空抛物,如因高空抛物造成的砸伤行人或砸坏车辆及货物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及损伤赔偿责任全部由肇事商家及住户自行承担。
9.严禁随手抛扔生活及清洁垃圾至雨棚天面:①情节轻微者,对肇事商家及住户进行批评教育,并罚其清洁雨棚天面卫生。②情节严重者,由此引起屋面下水道堵塞,造成财产及货物损失的,全部由肇事商家及住户自行承担,并罚其清洁卫生,疏通管道。
10.各商户及住户在入驻本市场五天内,应到当地派出所或其指定地点办理居住登记手续,提供有效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给甲方存档。
11.各商户要切实加强安全防盗措施,妥善处理并保管好自已的财物,各商铺、办公室以及宿舍的财物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12.各商家每天在下班关门前必须断开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开关,检查烟灰缸、垃圾篓等可能留下火种的地方,防止遗留隐患。
13.商户离开商铺,必须检查使用电器是否全部断开电源,检查其它可能留下火种的地方是否遗留隐患。如长时间离开,须关闭常开电器,或委托管理部定期维护保养。
14.本市场的电房,除指定专业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通道内的用电掣及电源开关,非本市场专业人员,任何人不得操作,否则追究相应责任。
15.各商家和住户要经常检查火灾隐患,发现问题或有疑虑立即报市场管理部,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
16.如遇火警,保持镇静,寻找正确的通道迅速离开现场,并马上报119火警和及时通知周边人员撤离。如不能离开火警现场,报警后可大声呼救,以便获得最快速的救援,同时,须尽力想办法自救,用各种有效的办法延长生命,耐心等待救援,切忌冲动选择危险的方式逃生。
17.各商家及宿舍住户要明确指定防火责任人,并与管理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18.在实施本市场消防管理规定的同时,参照XX市的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共同执行,各商家及住户须严格遵守,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因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执 行 承 诺
乙方承诺保证如实执行本《消防安全责任书》中的各项管理击规定,接受甲方监督,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消防安全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签名/盖章):
(附: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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