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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安保责任书(3篇)

来源:步旅网

反恐安保责任书

  为增强全社会反恐怖斗争意识,调动广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举报暴恐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性,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就我省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反恐维稳责任明确如下:

  一、广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发现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二、严禁从事或协助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破坏社会治安稳定的活动。

  三、省内汽车站、运输业企业,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等从业人员发现涉恐可疑人员、涉恐可疑物品、涉恐可疑迹象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一)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线索;

  (二)偷越国(边)境或组织、策划、煽动、运送、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

  (三)境内外涉恐嫌疑人员乘坐、租凭客货运车辆等交通工具进入我省或前往云南、广西、海南等边境省内区的线索;

  (四)制作、储存、传播、携带暴力恐怖活动音视频、宣传品的线索;

  (五)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的线索;

  (六)扬言或着手准备采取暴力恐怖活动的线索;

  (七)其他涉嫌暴力恐怖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

  四、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可通过拨打或发短信形式向“110”报警,或直接像执勤(辖区)民警举报。举报应说明涉恐嫌疑人的人数、乘坐车辆车牌号码、举报人名字、电话和所属企业公司。

  五、公安机关严格保护举报人身份信息安全,对举报涉恐嫌疑人员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每一人给予100元以上人民币的奖励;对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经查属实的,按照《广东省公安厅违法犯罪有奖举报规定》,公安机关会根据举报发挥的作用、效果分别给予20xx元至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六、公民借举报之名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以上条款应遵照执行,如有违背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反恐安保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集团公司和车站安全管理制度,形成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措施到位,车辆安检台、安检员向车站承诺履行如下安全管理目标责任:

  一、工作目标

  1、杜绝给未经安检或安检不合格的车辆开(出)具安检合格单证。

  2、杜绝车辆载客上检车台检车。

  3、杜绝车辆在检车台上进行维修车辆。

  4、实行车辆安检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二、工作上做到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

  2、制定车辆安检工作方案和措施,严格实施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管理行为进行处罚和处理,处理结果报车站和分公司。接受分公司和车站的安全检查、监督和指导。

  3、严格工作纪律和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坚持人离火灭,下班关闭电源,不准留火过夜和电器设备无人的情况下工作。

  4、着装整齐,佩戴服务证章,场地整洁。用品齐全,准备充分。

  5、指挥待检车辆进入指定位置,听取驾驶员对车辆使用和日常维护情况的汇报。

  6、检查车辆防滑、消防器材、警示牌、三角木等设施配备情况。

  7、严格按照车辆检查项目及要求认真细致地全面逐项检查,排除隐患。对检查不合格车辆,通知其按规定进行修好,再进行复检。

  8、当场认真、及时地做好安检记录和签字手续,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9、严禁给未经安检或安检不合格的车辆开(出)具安检合格单证。

  10、严禁车辆载客上检车台或为其检车。

  11、加强安全学习教育,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学习培训会和每月必须召开或参加车站一次以上安全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12、严格执行和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安检员职责和安全工作程序。

  三、工作责任

  1、车辆安检台所属人员违反国家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未落实安全工作要求,按规定处罚到安检台及个人。

  2、由于各种违章行为而导致行车事故、机障事故、工作事故。车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一切责任及罚金。

  四、本责任书执行期为一年,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反恐安保责任书

  稳定是发展的基础,校园平安是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为保证我校平安校园创建工程落到实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有序推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工作秩序。根据县教育局党委维稳工作安排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此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切实履行本校安全工作职责,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2、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学校利用班会、少队、团队等活动,或大型的集会活动,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识教育,确保在校学生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100%.

  3、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师生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

  4、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格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学校交通死亡责任事故发生。

  5、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无重大火灾责任事故、校舍坍塌责任事故和学生踩踏责任事故的发生。

  6、整治好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7、完成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

  二、奖惩办法

  年底由中心学校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安全工作奖惩依据。经考核为合格以上的教师,由中心学校按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分别给予加分。如未切实履行好安全工作职责而造成事故的教师,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三、其它要求

  学校安全工作坚持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责任人如工作变动,接任者即为相应责任人。此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负责人签名:王守林

  教师签名:

  李岭小学

  20xx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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