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职工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杜绝火灾事故,加强我院重点部位建立健全防火档案,并制定了防火预案措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现特制订此责任书,望各科室认真执行。
一.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呈报消防控制中心备案。
二.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㈠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各科室利用会议,专栏等多种形式组织职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切实加强各科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
㈢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各科室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发现火险隐患和漏洞、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确保科室安全。对忽视消防安全,火险隐患整改不利的科室和个人,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㈣按规定配臵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按规定设臵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㈤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臵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㈥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㈦各科室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公安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查清火灾原因。
三.对科室内部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氧气、医用酒精、汽油、电炉、火炉等),必须远离火源、专人保管、隔离存放。
四.⑴燃气房要维护保养好锅炉设备,严格操作规程,定期检验,不得“带病”和违章操作;⑵氧气房工作人员切实加强责任性,负责氧气房内消防安全,空瓶和实瓶分开放臵,严禁带火种进入,对灭火器的正确使用要清楚,加强防火、防盗工作,要有不准吸烟的标志;⑶配电室要做到安全用电,按章作业,禁止使用电炉和堆放杂物,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有禁烟标志;⑷制剂室工作人员,对酒精和其它容易挥发的溶液,硫酸等要分开存储,注重安全第一,对科室的消防灭火器械要放在明显位臵,负责本科室安全防火工作,否则追究管理人和责任人责任;⑸各科室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⑹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免发生事故;⑺对忽视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及责任人,如发生事故要追究领导的管理责任。
五、各科室进行室内装修需要用火用电时,必须向管理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向电工室及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六、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安全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夜间严禁施工,特别是严禁动用明火。
七、各科室新建和扩建的项目,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院部和消防管理机构申报,经院部和消防管理机构对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批准后,方可使用、动工。
八、发现火警,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或消防控制中心5023119;
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起火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九、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㈠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㈡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臵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㈢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㈣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㈤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㈥室内装修、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㈦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
㈧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
㈨经营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十、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科室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单位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科室对院部消防安全管理有意见、见议等,可到消防控制中心投诉和见议。
X医院
20 年 月 日
宾馆工程部消防安全责任书
工程部的任务是负责宾馆动力设备的运行管理,为经营提供工程安全保障工作。工程部在设备操作、工程维修施工、电器设备安装改造中应严格按安全规程,正确操作和安装电器及电气线路,确保宾馆安全。为明确部门责任,特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1、工程部在日常接报修的各项工作中,在有配件的情况下不能及时维修设备造成事故,由该责任班组填写《事故报告》,并按事故性质和损害程度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2、工程部在日常设备维修中因维修方法不当,技术不精造成事故,责任由该维修人员负责。
3、对宾馆范围内的设备、设施维修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及施工规范进行操作,并应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由部门责任人承担50%,当事人承担50%。
4、工程部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设备操作、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否则,由此造成事故由当事人负责,并按事故性质和损害程度进行责任追究。
5、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机房重地。否则,由此造成的设备损坏、物品丢失等事故,责任由该当值人员负责,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6、工程人员因工作需求动用电、气焊或明火时,需到安全部办理动火证,动火时注意防火,动火完工后需彻底清理火种。否则,引起火灾由该动火者全权负责,并赔偿经济损失。
7、工程部动力中心及各类设备机房内应备齐各种灭火器材,确保发生意外时能正常使用。若因灭火器材缺失、失效、不能正确使用,则出现的事故由区域责任人负责。
8、宾馆内的各种电器设备,应保证符合电工安全使用规定,工程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电气安全符合规范要求,违者由此引发一切事故由部门责任人和区域主管负责。
9、工程部主管每月应安排值班工程师对宾馆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表格上报部门。若因工程部主管工作安排失职而造成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0、工程部每月对宾馆电器设备、线路进行安全检查时,对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若因部门主管安排不力或隐患排除不当,造成的事故主管应承担责任。
11、工程部每季度对宾馆各类吊灯、组合灯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其坚固、牢靠性。若因检查不到位而发生砸伤人及其他事故,由部门责任人负责。
12、工程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服从指挥,严守安全操作规程,工程值班人员对部门主管安排的工作认真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及保养程序,违者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3、工程值班人员按部门要求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及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若设备发生事故,属交接责任的,则责任事故由交接双方值班人员负担。(以记录内容为准)
14、工程值班人员严禁当值喝酒或酒后上岗、脱岗、睡岗,若因就餐或上洗手间需通知主管安排临时顶岗,就餐时间不许超过20分钟。若由此引发事故,则后果自行承担。
15、工程部门负责人应每月对员工进行一次技术培训与安全考评,严控技术不到标的员工上岗,引发安全事故。
16、工程部经理为工程部门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负主要责任。
17、本责任书时效一年。有效时间为X年1月1日至X年12月31日。
焦作市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部门经理签字: 部门主管签字: 部门领班签字: 员 工 签 字:
为确保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我单位承诺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完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制度统一悬挂,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在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二、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制定消防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化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使单位达到:具备检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建设要求。
四、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整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五、不使用聚氨泡沫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分隔、装修。
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的内容及频次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落实值班夜查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人员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
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
八、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员工对消防知识进行系统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和消防安全知识。
九、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检查及本单位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专人负责,积极投入资金,组织人力物力,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十、发生责任火灾事故,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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