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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人民警察的条件?

来源:步旅网

律师分析:

年满十八岁的人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人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第二十八条 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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