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买卖合同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提示】问:房产转让什么时候生效?答: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二百一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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