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没必要太担心,建议咨询公积金管理部门。只要满足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是可以提取的。
1.目前外省市人员离沪提取按要求需提供离职证明,但是具体办理时是否可以有代替方式请向实际办理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询问。
2..购房提取公积金不是销户提取,提取截止到产权证发证当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后帐户仍保留。如符合提取条件,则一套房屋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
3.如是购房提取,提取公积金的有效期是在取得产权证的6个月内。如是因为外省市户籍职工离开上海,做销户提取,则可以在确认不回上海,且取得离职证明时办理,没有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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