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有权申请财产保全,以保障生效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损害。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可在诉讼前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需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是为防止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而采取的保护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原告可以申请保全,法院也可依职权采取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法院可根据申请裁定对财产进行保全,以确保判决执行或防止当事人损害。
法律分析
关于原告能否申请财产保全的问题:作为诉讼原告一方,有一个程序性的权利,那就是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以此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财产保全是指在法院审理案件时,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诉讼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也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所以原告是可以申请保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结语
原告作为诉讼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避免财产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其财产进行保全,以防止判决难以执行或给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申请人需提供担保,否则申请将被驳回。财产保全措施一般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但财产可能受到损害时,法院也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因此,原告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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