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欠款人坐牢的,其所欠债务仍然由其欠款人偿还,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欠款人拒绝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管辖是由判决或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来进行执行。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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