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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几种?

来源:步旅网

律师分析:

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因存在某些瑕疵而导致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需要有权追认的人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追认方可生效的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需要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

(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三)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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