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因为犯罪被起诉要判刑的,债权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追讨债务。人民法院在审理债务案件时,可进行缺席审判。一旦民事判决生效,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起诉怎么在上诉
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原告提起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如果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因吸毒多次被拘留会判刑吗
关于因吸毒多次被拘留会判刑吗的法律问题
一、因吸毒多次被拘留会判刑吗?
不会,吸毒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二、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1、法律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种保证性措施,其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而行政拘留是依据行政法律作出的行政处罚,其本身具有惩罚性。
2、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是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而行政拘留适用于其违法行为按照相应的行政法律应予以惩戒的人,该人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
3、适用目的不同。
适用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4、适用机关不同。
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执行。
5、羁押期限不同。
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
6、法律依据不同。
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规。
可见,虽然吸毒多次被拘留不会判刑,但是有被强制戒毒的可能性,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是两年,在此期间当事人必须配合戒毒所的戒毒工作。此外,吸毒案件中如果发现当事人有贩毒行为,即使贩卖了少量的毒品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如何解除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因偷盗电缆被抓了公安局判刑多久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综上,一般是五个月之内判刑。
因吸毒被抓进看守所要多久才判刑
仅仅是吸毒行为的,不构成犯罪,但属于治安处罚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吸毒被抓进看守所要多久才判刑
因吸毒被抓进看守所的,如果单纯的吸毒行为,没有吸毒成瘾或因吸毒曾经被处罚或强戒过的话,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但会受到行政处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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