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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嫁汽车离婚是判给谁的

来源:步旅网

如果陪嫁的汽车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赠与的,应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汽车是在结婚登记以后赠与的,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赠与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

一、女方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女方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给女方配置嫁妆的,一般视为对女方婚前的个人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后,给女方配置嫁妆的,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嫁妆视为对夫妻的赠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的个人财产,用于婚后购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一方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房子的,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除非有特别约定,仍归该方所有。

但是,如果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子,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的,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依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

三、离婚的嫁妆能要回吗离婚的嫁妆如何处理

离婚嫁妆的处理:如果嫁妆明确约定是给女方个人的,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男方无权要求在离婚时予以分割。离婚后嫁妆不一定能要回,如果嫁妆钱是在结婚前娘家赠与女方的,则属于女方的个人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可以要回;如果嫁妆钱是在女方结婚后赠与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只能就部分嫁妆钱进行索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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