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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来源:步旅网

一、所需资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五份)

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3、总公司出具的同意设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加盖公章);(我司做好文件,贵方签名)

4、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全体股东签名、加盖公章);(我司做好文件,贵方签名)

5、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计生证;相片(大1寸4张,小1寸4张)

6、房产证明(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物业公章或房东签名),租赁合同(原件一式二份)

7、填写申请表,总公司盖章,法人签名;(我司做好文件,贵方签名)

8、总公司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章;(一式三份)

10、总公司出具的分支机构隶属证明加盖公章;(我司做好文件,贵方签名)

11、总公司地、国税副本复印件盖章。(一式二份)

12、总公司营业执照、代码、地、国税及开户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二.办理程序:

1、工商受理

2、领取执照

3、申办代码

4、申办地税

5、申办国税

6、开设基本户

分公司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复印件;

3、由公司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注

4、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注

④;

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7、企业登记授权委托书;

8、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或经营范围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注:

①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可直接提交原件核对。

③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④营业场所为租赁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房屋产权复印件(原件核对),或者经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盖章的租赁合同原件;营业场所为股东自有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以及股东提供给公司的证明。

年审就是给工商局汇报你公司的近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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