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留用原企业职工,重续劳动合同关系
通常情况下,在企业并购时,并购双方约定在并购后留用原企业职工,并依法重新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如果被并购的企业为国有企业,并购后属于非国有控股,企业应按相关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2、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企业并购时所出现的富余人员,可依法实施经济性裁员。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并向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依法支付补偿金。
一、企业并购的形式是什么?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一)企业并购从行业角度划分,可将其分为以下三类:1、横向并购;2、纵向并购;3、混合并购。(二)按企业并购的付款方式划分,并购可分为以下多种方式:1、用现金购买资产;2、用现金购买股票。
二、公司被收购后员工有什么影响?
公司成立于一般的收购可能是一件好事也可能不是,员工继续工作,有可能是裁员,普遍福利会更好,公司被收购,可能福利比以前更好,但是也有可能是裁员。
(1)公司员工去路:
1、继续在新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继续,一般不会立即补偿)。
2、被裁员(按劳动法补偿,含工龄补偿)。
(2)员工一般会有的想法:
1、接着干(劳动合同继续,一般不会立即补偿)。
2、不想干了(没有补偿)。
(3)法律规定: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规定,只要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有在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重新计算工龄时,才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公司被收购,原有员工直接就变成新公司的员工,一般收购从法律上讲都是这样。如果要裁员,按照法律,根据工作年限,必须支付N+1的补偿给员工,收购协议签之前裁员,就原公司支付,签之后裁员,就新公司支付,不能不付,否则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基本这种情况仲裁都会支持员工。
(4)没有补偿的情况:
1、并购前后,与新旧公司签了自愿离职协议。
2、并购前没有签劳动合同或是合同已到期的。
3、并购前已上交了辞职信的。
4、不想到新公司上班也是不愿意与新公司签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第二章(三)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可享受《通知》规定的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1.利用原企业的“三类资产”;
2.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
3.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30%(含)以上;
4.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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