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电动车的上路规定:1、对骑电动自行车带牌上路,骑电动车佩戴头盔,不得生产和销售拼装改装的电动车,服务企业需购买保险等进一步明确;2、对驾驶拼装,改装或者变造,伪造整车编码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3、驾驶加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处20元罚款。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和 法律部落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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