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是不属于单务合同,而属于双务合同。仓储合同中,存货人应当履行支付仓储费、交付仓储物等合同义务,而保管人应当履行妥善保管、接收仓储物等合同义务。故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
一、培训合同印花税怎么计算
培训合同是不一定需贴花缴纳印花税的,硬干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对于属于技术合同的培训合同,需贴花缴纳印花税,否则无需贴花缴纳印花税。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等。
二、仓储用地属于哪种性质
仓储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仓储用地是指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方的储备、中转、外贸、供应等各种仓库、油库、材料堆场及其附属设备等用地。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三、保管合同的具体作用是什么?
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可为有偿也可为无偿合同。双务合同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典型的有买卖、租赁、合伙、借贷、运输以及财产保险等;单务合同为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则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典型的有赠予,归还原物的借用和无偿保管合同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七条
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一十五条
储存期限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入库单等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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