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失地农民证明可以由村委村出具证明,然后到所属的乡镇人民政府加注意见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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