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后的变更条件是:
1、当事人遵循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变更合同;
2、合同变更的内容应当约定明确;
3、法律有规定的,合同变更后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
一、合同履行原则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原则包括:1、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此规定可以理解为在合同履行问题上将诚实信用作为基本原则的确认。3、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债务的履行原则。4、情势变更原则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使合同成立的基础发生变化,如继续履行合同将会造成显失公平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解除合同,以消除不公平的后果。情势变更的实质,乃是诚实信用原则之具体运用。
二、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
签订合同后,合同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而合同约定后不可以随便变更的,如果当事人要变更合同的,需要合同双方协商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三、开发商签订和购房合同是否有权变更设计?
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后没有权利擅自变更设计。如果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且未获得规划部门的审批,买方有权解除购房合同。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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