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立的大额欠据是无效的,如果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立的欠据效力是待定的,如果所立欠据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或者经过其监事人事后追认的就算有效的,否则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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