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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试验检测制度

来源:步旅网
质量控制试验检测制度

第一条 试验检验制度

1、项目部按照项目经理部的统筹规划,建立健全试验检测机构,试验室应经中心试验室及监理验收;配齐相应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并按期进行标定,满足施工试验检测工作需要。

2、试验检测机构按照要求进行母体单位资质授权试验资质,试验人员持证上岗,试验仪器设备按有关规定检验、标定。

3、严格按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试验和检测,服从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可靠。

第二条 试验制度

1、工程所用原材料试验人员要及时取样,如因取样不及时耽误施工,试验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由物资部门报验不及时,导致试验工作滞后,试验室不负责任。 2、原材料的使用

应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同时作好各种记录,满足可追溯性要求。检验不合格的物资必须按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处理,做好记录,并有处理意见及处理人签名。同时做好各种记录,水泥、砂、石、金属和防水材料等主要建筑材料在开工前根据设计文件要求,按有关施工规范和技术规则、标准按所要求的试验进行取样、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物资部在入库前应向试验室提交试验委托书,水泥、钢筋应附有报告单和出厂合格证;试验室将试验报告单及时反馈到物资部,双方签字手续完善。

砂、石料不得边进场边检验。必须先检验,后备料。 外加剂必须在使用前报分部试验室审批,附产品说明书,鉴定合格证书,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水泥检验一次若有一项不合格项,可判定为不合格品或废品;钢筋、砂、石检验有不合格项,需对不合格项进行双倍复检,复检仍不合格时,可判定该批材料不合格。

第三条 检测工作 1、环境条件

试验室设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温度控制在 20±1℃,相对湿度不低于 95%;水泥室的温度控制在 20±2℃,相对湿度不低于 50%;试体带模养护的养护箱或雾室温度保持在 20±1℃,相对湿度不低于 90%。试验期间每日填写由公司统一印制的 “温湿度记录薄”,年底整理归档。工作室采光充足,清洁、整齐,便于试验操作。 2、室内检测工作

检测工作类别包括:委托、仲裁、比对、考核等。委托试验须由试验人员按规定取体表性试样,送样填写委托试验单一式两份,内容、签名、单位公章齐全。收样后应检查试样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若符合要求,收样人在委托单上填写收样日期并签名,交委托单位一份,留底一份。

测前检查:检测人员应对样品进行检查和确认并作好记录;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是否在有效检定校验周期内并填写使用记录;对检测环境条件 (温度、湿度)进行检查

并记录。

测中检查:检测过程中若出现不合格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暂停试验,再次对试件、仪器设备、环境条件、测试方法等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试验,必要时应报技术负责人处理。

测后检查: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复核全部检测数据,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处理被测件;对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被测件状等进行检查并记录;需留样复查的试样送样品室妥存至规定保存期。

3、现场检测与管理工作

工程施工前,项目部总工程师应对试验人员进行管段内工程的技术交底。试验人员应参加施工调查,作好有关准备工作。在接到混凝土、砂浆理论配合比后,须取现场砂、石料、水泥、外加剂、外掺料进行试拌,若砂率或用水量不符合要求,可在水灰比不变条件下适当调整配合比。 混凝土、砌体工程施工前,须测定砂、石含水量,计算或调整施工

配合比,填写“施工配料单”,交工程部部长复核、签字。施工点实行配合比挂牌制,当日填写。

混凝土生产开盘前,应检查称量器具精度是否符合要求,各种材料是否按配合比称量,符合要求才准开盘。在混凝土、砌体工程施工中,协助领工员(或值班员)检查材料称量,监督配合比执行情况。组成材料的外观检查,配料和拌合正确性的检查每工班至少两次。混凝土坍落度及和易性的检查应在灌注地点进行,每工班至少两次。砂石料含水率试验和配合比的调整:每日开工前测一次,开工后每隔 4小时测一次,如遇降雨或其他原因引起湿度变化,应随时进行检测,并及时调整施测工配合比。水泥应分种类、分强度等级覆盖存放,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严禁混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未经重新试验鉴定,不得使用。混凝土强度检查试件,应在灌注地点采取随机取样,每组 3块,按试验技术要求和规定制作,检查试件并要在标准条件下养护28天或56天,做抗压强度试验。如果发现试验人员取样不及时,试件制作不合格,或漏做检查试件,视情况进行经济处

罚。混凝土施工试验员实行跟班作业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施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试验主任反馈,若试验员在值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将追究试验值班人员的责任。试验员要严格控制施工配合比,若发现随意调整配合比,有权停止施工并向主任或上级部门反馈。参与复查取土场 (坑)填料,按规定取代表性填料送经理部试验室进行室内试验。路基填土施工前,应协助检查基底处理情况,根据使用机具选试验段进行合理铺土厚度与碾压遍数试验,并出具书面报告。路基填土施工中,随时检查填料变化情况,变化大立即取消送检,并监督检查每层填料松铺厚度是否符合要求。填料压实后,按路基施工规范要求厚度、检查位置与频次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准继续施工;不合格时应与施工人员、领工员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理措施。 4、检测原始记录及数据处理

原始记录采用交通部或水利部及项目部统一表格,不能使用铅笔填写。记录应清晰,内容完整,有检测人员和复核人员签名。原始记录不允许随意删改。如许更改,应在作

废数据上划两条水平线,将正确数据填写在上方,加盖更改人印章。原始记录每年整理装订成册,由专人保管,保存期按规定办理。全部检测数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测试要求精度及数据的计算、修约、有效位数与统计等应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试验规程执行。 5、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采用交通部或水利部及项目部统一印制的表格。内容填写完整,数据准确,字迹清楚、文字简练,结论正确。全部检测数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试验室检测报告一律由检测人员用碳素墨水填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涂改;交技术质量保证负责人或由其他指定的本领域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复核、签名,并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名。试验室的检测报告则由“授权签字人”审核、签名。在审核中发现错误,应由原填写人重新填写,审核人不得自行更改。经审核加盖试验专用章后的检测报告,由试验室专人发送委托单位,发(收)报告人在“检测报告发送登记薄”上签名。每份报告单数量视工程需要而定,但须留底件,并与原始记录

一起妥存。

检测报告由专人妥善保存,每季末整理装订成册,报业务上级一份存档。保存期按质量体系文件和试验室 《质量管理手册》规定办理。

当发现已发出的报告有错误时,应发一份报告代替原报告,并在新报告上注明所代替报告的编号,同时收回原报告 ,由该填写人办理登记手续。 6、过程检验和试验的管理

所有检测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进行检测。试验人员需经培训,持证上岗,并建立档案。过程检验应采取见证取样,见证人可由监理或建设单位人员担任,但要持有见证书,见证人上岗见证取样并在工程试验委托单上签字,不得盖章或代签。试验室不能进行的检验项目,可委托当地测试单位进行,必须对所委托的检测单位进行分承包的评价,评价内容包括:营业执照,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必要时要有国家计量论证证书。混凝土、砂浆试件必须代表实体,不得弄虚作假。水泥、混凝土试件必须在标养室养护。

凡委外进行的试验必须由试验员亲自送样,样品必须符合要求,并认真填写试验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部位、试样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详细的检验项目及见证人的签名。对不合格试件应分析原因,做出结论,采取措施。如产品不合格,执行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第四条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管理

1、试验室与物资部共同负责原材料的标识,具体操作按产品标识的相关条款执行。 2、原材料厂的可追溯性

(1)混凝土施工过程中要设专人负责填写混凝土施工记录,其中要特别标明:浇注部位,水泥生产厂家,品种,标号,批号,水泥检验单编号,每盘水泥、砂、石、水用量,混凝土等级,施工日期,工程负责人和试验值班人员等。使用钢筋的生产厂家,规格,炉号以及试验检验单编号。 (2)各种原材料报告单要注明具体使用部位,其记录要

与标识相符,满足可追溯性要求。

(3)混凝土、钢筋、砂浆检查试件报告单要注明水泥批号、钢筋炉号。

第五条 试验室试验设备的检校和试验室资质认证申请

1、仪器设备的配置

视工程需要和试验规程要求配备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的购置应按有关程序文件的要求办理。 仪器设备的布置应能满足检测工作和安全的要求,流程顺畅,操作方便,排列整齐。主要仪器设备建立档案袋,封面应有管理号和名称,内容包括说明书 (外文的应有中文译文)、履历书、检定 (校验)证书、校验记录以及每年归档的使用、维修记录。当仪器设备迁移时,档案袋应随之迁移。

建立仪器设备台帐和周期检定表,格式、内容按规定填写。周期检定表每年更换一次。仪器设备台帐和周期检定表应报业务上级。

每台仪器设备的管理应落实到人,按周期检定表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定和检验,并填写记录和证书。仪器设备实行标志管理。每台仪器设备周检 (校验)后,分别贴上 “合格”(绿色)、“准用”(黄色)、“停用”(红色)标志,内容填写齐全。

2、试验试验设备的检定或校验

新、旧试验设备是国家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应及时委托县级以上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合格者应取得 《检定证书》,进行入库登记;不合格者可持 《检定结果通知书》要求换货、退货。

新、旧试验设备不是国家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的,但有计量性能要求,应按交通部科技司、建设司批准的 《公路工程专用仪器校验方法》及《24 种仪器设备校验方法》Q/EJJ-JC001~024-89 进行校验。校验须由持质量检验员或试验员证的试验人员承担,核验由从事检测工作五年以上试验人员承担。校验合格者出据 《校验证书》;不合格者出据 《校验结果通知书》,持此通知书要求退货或报废。

试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实行标志管理。凡按周期检定、校验及按有关技术标准检查功能的仪器设备,根据检定、校验、检查结果,分别贴上合格、准用、停用标志。标志内容包括:仪器编号,检定、校验结论,检定、检验日期,下次检定、检

3、仪器设备标志的使用范围

(1)合格证 (绿色):计量检定、校验合格者。 (2)准用证 (黄色):

(3)设备不必检定,经按该设备技术文件检查其功能正常者(如振筛机、计算机、打印机等);

(4)设备无法检定,经对比或鉴定适用者; (5)多功能检测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需功能正常,且经校验合格者;

(6)检测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但检测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7)降级使用者。

(8)停用者 (红色): ①检测仪器设备损坏者;

②检测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抽检、校验不合格者;

③检测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 ④检测仪器设备超过检定、校验周期者; ⑤检测仪器设备在生产或流转中暂不投入使用者 (封存)。

4、建立仪器设备技术档案

随时掌握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是对仪器设备进行动态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检测质量事故分析时的重要依据,是提高质检机构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试验室负责建立健全 《仪器设备一览表》、《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表》、《试验仪器设备登记卡片》台帐,统一进行管理。试验室应建立 《仪器设备一览表》、《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表》、《试验仪器设备登记卡片》台帐,对有检定或校验要求的试验设备,应按 《集团有限公司计量器具分类管理办法》进行分类管理并报中心

试验室。试验室每半年定期报三表送中心试验室汇总、归档,进行动态管理。

试验室全部试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原件应保存好,并将每台仪器设备建立一个档案袋,内装仪器设备说明书(外文说明书应有中文译文),技术档案卡片,检定、校验证书,使用维修情况记录,履历书等,并录入微机进行微机动态管理。工程项目完工后全部交由上级试验室存档。

建立《仪器设备入库及发放登记表》,试验室主任即为试验设备的保管人。仪器设备的布置应能满足检测工作和安全的要求,流程顺畅,操作方便,排列整齐。如发生试验设备丢失,保管人应作出书面检查,并按一定比例赔偿; 5、试验室资质认证申请

机构设置满足所开展的工作的需要,有组织机构框图,有质量保证体系,其功能是负责制订、修改、执行并检查保证检测工作质量的各种措施及规章制度。有负责仪器设备检定及量值溯源的机构或人员。

有国内有关试验、检测规范的收集、保管人员。质量

评价工作不受外界或领导机构的不良影响,认证结果具有第三方公正性。有完善的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检测工作范围满足施工检测要求。试验检测人员的配置满足试验检测工作的需要及项目经理部管理办法要求。有试验的取样和送检标准。有完善的试验室工作管理制度。

第六条 试验室的工作管理 1、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试验室应结合所承担的工程,收集齐全国家、行业及其有效版本的标准、规范、试验规程,并使这些文件和资料处于受控状态。建立受控文件资料清单和标准、规范、试验规程、技术资料登记薄,格式内容按统一规定。文件资料应有专人保管。

2、安全与环保

试验室主任组织制定 “安全防火制度”,书写上墙,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

试验室主任或安全防火负责人应对有关人员定期进行防毒、防火、防辐射、安全用电、用水、消防器材使用等知

识教育。检测前,应检查电源有无故障,如有故障,排除后方可进行检测。废酸、碱液分别存放于废液桶内,PH值调到 6.5-7.5之间,方可排放;有毒物质的排放按有关规定执行。废渣存放于指定地点,定期清楚。在本标段从事试验和检测工作不得破坏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应贯彻 “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和保护并重”的原则。 3、检测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计量认证标志章和检测专用章应在允许范围内使用,并由专人妥善保管。

第七条 本制度由项目部试验室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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