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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测中心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来源:步旅网
质量检测中心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

为对质量管理活动采取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及对不合格因素和潜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处理,防止再次发生,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和不断完善,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不符合质量活动要求的所有工作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3 职责

3.1 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实施过程的进行控制。 3.2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不合格的处理工作,必要时通知客户。 4 工作程序

4.1 对不合格工作的纠正措施。

4.1.1 对用户反映不合格信息,如检测结果报告有误,应采取复检进行验证,如仍然有异议,可采取比对方式进行委托检测验证。

4.1.2 检测室和相关部门负责分析不合格数据产生的原因,并研究相应纠正措施。

4.1.3 纠正和预防措施必须满足:

a、防止再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具体措施; b、预期完成日期; c、责任人。

4.1.4 纠正措施引起的文件更改,按《质量体系文件控制程序》ATJCZX/02/02-2012执行。

4.1.5 有关人员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纠正措施,质量负责人负责跟踪、检查、验证。

4.2 对潜在的不合格的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4.2.1 不合格引起的原因主要有:

a、设备的状态; b、不同的检测方法; c、环境因素。

4.2.2 对变化比较大的因素,应有专人负责检查,重点防范。 4.2.3 检测室负责实施预防措施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其有效性。

4.3 对质量体系审核不合格项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4.3.1 技术负责人负责将审核发现不合格项通报有关人员。 4.3.2 有关人员调查分析原因,填写报告反馈到技术负责人。 4.4 将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的有关信息提交管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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